“说了才给你。”
我们的里淌着彼此的血,我们就该深对方,无论你矮胖瘦,破损残疾,无论你是一枝花,一棵草,一碗粥一粒豌豆,当你被火化成一捧灰的时候,我的也绝不消减。
万煜呼重,抱住万恬的肉快速套,肉棒勾许多淫,淋湿了瑜伽垫,黏腻一片,猛烈的让她很快攀上第二次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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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个角度来说万煜是个至真至纯的人,火一样烈一样清澈,这导致了他的鲁莽和骄横,以及全心全意的。
无论你变成什么样,我都会你。
我对虎着墨颇多,也是因为他们的很相似,从来不问值不值得,只遵从自己的心。
“夹那么紧什么,是不是想吃弟弟的?”
万煜埋在她里,就这么被她生生夹了。
万煜的和其他男人的不同之在于,他绝不权衡利弊。
对万恬来说,弟弟无理,傲慢,目中无人,但他优秀,刻苦,充满活力。他会在深秋的冷风中,踩着满地银杏叶奔跑而来,暴雨也扑不灭他的光芒。他只会对你笑,像不服教的恶犬,你一个神就能让他安静来。
最开始写这对弟,是想诠释一种无条件的。
“想吃..我想吃弟弟的...给我..啊....”
“呜呜...阿煜...”
万恬是享受溺的过程的,这个我也解释过了,只是之前忘记了别偏差而产生扶弟的认知,是我的疏忽,这里再次给宝们歉,小煜只是有反骨,并没有被养坏。小恬也是第一次养狗,不知太多的蜜糖会腐蚀人格。
他捧住万恬的屁,手臂发力,让还在中的在上起落,万恬哭哭啼啼的,也跟着他的动作抬屁。
从生到死亡,因血缘而牵绊的,绝无仅有的。
我你们!!
作话(无费):
驯犬那篇就说过了,血缘是极难分割的关系。
创作时我确实也受到了一影响,到现在觉还是违背了初衷,但接受鞭策的作品我更加满意,这也是一种成长。
我写万煜的时候,就是遵从了一句话:我渴望有人至死都暴裂的我,明白死亡和一样大。
有宝说对弟弟实在太偏心了,我蛮兴的,因为说明以我不成熟的笔力,这个效果是达到了。
对万煜来说,是完的,从生前她就属于自己,这是与生俱来的占有,她被很多人喜,但只与自己是血缘。
“...真要夹死了...”万煜仰起,的渴,大脑里火花连闪,拼命忍住了那意。
,被大住芯,了。
她猛然扬起上半,弓成一弯紧绷的弦,还扯在弟弟嘴里,疼痛和快相交织,她控制不住的痉挛。
“我不行..阿煜...要了!啊!我要了!被弟弟了!啊啊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