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见到黄默清之后,他更是确定自己的想法。
在最后的那段时光,母亲的病愈发难熬,痛到极时,她狼狈大声喊痛,完全不不顾医院里其他人异样的光。
陪审团和法官都被沈醉的结案陈词震撼,亦被他的绪影响,个个面呈悲。
所以当陪审团宣读结果,对于黄默清的数项指控,罪名皆不成立,当庭释放时,她并不惊讶。
父亲与他一样,胆怯,害怕,不敢承担这样的责任,他们最终选择睁睁地看着母亲受尽磨难直至痛苦离世。
信心,亦是获胜的必要条件。
沈醉想要为他战一场,为他的孤勇,为他对亲人的不悔付。
检控官面向陪审团恳求:“因此,恳请陪审团和法官阁,判黄默清谋杀罪名成立。”
所以他一接到这个案时,就已在心中发誓,无论如何要救黄默清,只因他了自己不敢的事。
她真心想要的。谁来判断她提自杀的要求是否正确?谁来决定什么时候她该自杀?法律不允许这样的原因,是因为生命的神圣,一旦我们亵渎了这种神圣,允许人们自杀,就打开了潘多拉的盒,其后果非常可怕。因此,无论是谁,无论因为什么原因,只要一个人了结束另一个人的生命的行为,这就是谋杀。在此案中,黄默清先生,谋杀了他的妻,方心女士,毫无疑问。”
“黄默清先生,他是个仁慈的,有大的,勇敢承担责任的人,他绝不是一个罪人!我请求陪审团,请求法官阁,不要判他有罪。”
可他没有到,睁睁看着母亲在床上躺了三年,屎都不能自控。
他本已经没有了生气。
那是个满哀矜,痛失人的迟暮老人。
沈醉回忆起母亲当年检查罹患癌症之后,哭求他和父亲,说自己所求不过速死,请家人一定成全。
母亲原本是那样骄傲要的女,到来失去所有尊严。
神志略回清明时,她哭对沈醉说:“妈妈生孩时,都没叫过一声疼,可这个疼,实在太疼了,我受不了,给你们丢人了。”
对于母亲这一类人,尊严远比活着更重要。
“卧床十三年的方心女士,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。她曾是个面的老师,学生们喜她,尊重她。业余时间,她弹钢琴,花,绘画。她是如此生活,并且也的确过着品质的生活。可如今,她的神经控制能力渐渐衰退,她的大脑开始死亡,严重到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大小便。她还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病痛。她本人,数次恳求照顾她的护士帮忙结束自己的生命,但每次都被拒绝。最后,她只能求助于她的丈夫黄默清先生,而深她的丈夫黄默清先生,不肯再让她受苦,愿意为她犯罪,为她承担所有的罪名。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是人的,是无私的,只为了把妻从极端痛苦和伤尊严的经历中解脱来。只有心怀大和仁慈的人,才有勇气到为所之人背负世上的骂名。”
一想到这里,他就觉得痛彻心扉,深骨髓,万箭攒心,难敌其痛。
说到此,沈醉眶通红,几乎要哽咽。
如今回想往事,那样对母亲是多么的残忍无。
毕竟,沈醉大律师在法庭上的魅力,无人可挡。
若不是儿威胁要把他的骨灰倒桶,让他永世别再想见方心,他完全不想打这个官司。
沈醉此生最对不起的人,就是母亲,他没有狠心来掉母亲的氧气,没有请医生为已在炼狱的母亲注一针吗啡从此免除痛楚。
彼时,黎雪萤已经料到沈醉赢了。